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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防典当行“脱轨

文章来源:王刚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4-14    点击:

随着国内紧缩银根政策的推行,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升。在利益驱使下,很多投资者转做典当行,但其中个别典当行利字当前,非法进行融资操作,严重影响到典当行业信誉。

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《典当行管理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于今年6月5日结束面向公众的征求意见阶段,进入了后期的研讨阶段。这一新规或将给典当行带来重新布局,势必对谨防典当行“脱轨”起到积极作用。条例不仅提高了典当行的资金门槛,还明确规定典当行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不得发放信用贷款,不得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,并明确规定典当行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产净额。对于占典当行放款额度比重越来越高的房产典当,征求意见稿中严格规定,在建建筑物不得作为当物;典当行与当户协商确定的典当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。征求意见稿将对典当行违规行为的罚款下限和上限分别提高到5万元和50万元。

 北京几家规模较大的典当行均表示期待新的典当管理条例早日出台,宝瑞通典当行运营官董伊表示,“典当行作为银行补足性融资机构,行业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。该政策的执行将把个别存贷款违规操作的典当行‘清理出门’,典当行整体质量和形象将得到提升。”